新乡市第十中学2018年新生报名登记须知
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新乡市第十中学现将2017年新生报名登记及录取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胜利街以东[胜利南街2#—266#(市实验小学)、金穗大道以南[169#(市衡器厂)—285#(市教育电视台)]、劳动街以西[北起教育电视台南至向阳路口(原藏营西街1—159#)]、孟营大街以北片(112#—410#);文化路以东、孟营大街向东延长线至劳动路以南、黄河大道以北片;胜利南街西侧[357#(市农机公司家属院)—375#(家电厂家属院1—12#楼)];孟营新街附1—37#;孟营小南街、孟营小西街、孟营西大街、孟营北大街、孟营小北街、孟营小东街、孟家胡同、周家胡同、建设巷、文孟胡同;黄河大道27#院。
二、《2018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摘录
(一) 学区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人户一致)。非纯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市区的唯一居住房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同户籍同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经认定为统筹生的,5月30日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属初中对统筹生进行分配。
三、新生现场报名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2、载有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信息的户口簿;
3、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
(1)是商品房者需提供房产证(含契税发票)。
(2)是集资房者需提供集资单位出具的集资凭证。
(3)是拆迁安置房者需提供返迁原址的《拆迁安置协议》及交款票据。
4、学区内住所最近一年的水、电、煤气费缴费凭证。
请家长或监护人自备透明塑料文件袋,将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装入袋内以备查验。
四、新生现场报名登记时间安排
请符合《方案》相关规定的学生监护人于5月22日起按照下列规定时间,到新乡市第十中学进行新生现场报名登记(含统筹生登记)。
日期 | 时间 | 现场报名登记的新生 |
5月22日 | 上午8:00-11:00 | 学区生 |
5月22日 | 下午3:00-6:00 | 学区生 |
5月23日 | 上午8:00-11:00 | 学区生 |
5月23日 | 下午3:00-6:00 | 学区生 |
5月24日 | 上午8:00-11:00 | 统筹生 |
5月24日 | 下午3:00-6:00 | 统筹生 |
五、入户家访时间及新生录取
入户家访时间按市教育局《方案》规定的时间开始。家访结束后,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待教育局审核后,学校将对合格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家长到学生毕业小学领取。
六、特别说明
1、请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2、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以上现场认定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者,后果自负。
3、请家长自觉遵守报名登记秩序,维护校园文明与整洁,体现自身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4、招生咨询电话:5114004
5、具体招生政策家长也可登陆新乡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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