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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紧密携手共筑安全屏障|致全市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6356次

  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们:

  今年的3月29日是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这是车轮时代一个永恒的主题。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中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正值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关键培养阶段,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自身言传身教将影响他们一生,意义非常重大。为使每一名学生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家庭教育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告别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为孩子们树立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的榜样。

  1.文明接送学生。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任何车辆和行人,在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都要服从交警和学校执勤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停车,影响道路通畅。

  2.遵守三四轮车限行规定。目前,很多电(机)动三四轮车由于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防护性能较差,加上一些车辆私自加装遮阳棚、防雨衣等违规装置,影响视线,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家长朋友务必遵守市区三四轮车限行管理规定,不要使用此类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3.履行父母接送孩子义务。由于很多老年人年老体弱,反应能力差,又没有经过安全驾驶培训,驾驶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参与交通时,随意性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身为学生父母的家长应尽量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老年人驾车接送学生。

  4.文明乘坐公交车。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在站台排队等候,依次上下车,不得将头、手臂伸出车外,礼貌让座,不在站台边或车道上起哄打闹。

  5.非机动车出行。教育并监督孩子遵守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非机动车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并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不随意横穿马路。

  6.乘坐出租车。要在出租车停靠站上下车,从出租车右侧车门上下车。不要在学校大门口或交通拥挤路段,招停乘坐出租车。

  家长朋友们,您有千忙万忙,但孩子的安全一刻不能忘,请您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实际行动树立榜样,引导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让平安出行相伴孩子一路成长。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让我们警民紧密携手,不断提高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夯实广大学生出行屏障,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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